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林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林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已由 汝交计基 【2020】15号 批准建设,以 汝发招核【2020】10号 核准公开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汝城县交通运输局以汝交计基【2020】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及自筹 ,招标人为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林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郴州市汝城县
2.3、项目规模: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回头岭至高排林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工程,线路全长6.27km,设计路基宽5.0m,路面宽4.5m。
2.4、招标范围: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林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2.5、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林区场部通硬化路建设工程分两个标段招标,本项目为一标段。
2.6、计划工期: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 2 年,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 5 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8、最高投标限价:¥4855531.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5 年 6 月 31 日至 2020年 6月 31 日)内,应独立完成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一条里程在 6 公里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新建公路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提供官网查询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 1 个标段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8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7 月 20日起(北京时间, 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8 月 11 日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0 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 招标人不予受理(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未交纳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在 《 郴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 网 址 : 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 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8.1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
8.2 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交通运输局,电话: 0735-8223636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5-8268388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大坪国有林场
地 址:汝城县三江口镇大坪国有林场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1361845729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汝城县庐阳大道财富中心10楼1002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18153853608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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